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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河湖管理与保护条例》
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讯(通讯员 姚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3月7日上午,《安康市河湖管理与保护条例》立法筹备工作座谈会召开,标志着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伍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布了立法工作专班、立法步骤、立法保障措施等事宜,就立法工作有关要求作了说明,听取了市水利局立法工作计划及与会成员的意见建议。
陈伍文指出,开展河湖管理与保护立法工作,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着力建设维护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陈伍文要求,要聚焦基层一线河湖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立法明确岸线空间管控、水质保护及群众安全用水、安全防范、固化工作经验成果等重点。要聚焦凝聚工作专班力量,紧扣时间节点,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立法调研,集中人力智力,高效推进立法进程。要聚焦“人气”“灵气”,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能真实回应群众关注焦点,切实解决实际存在问题,实现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工委、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县区水利系统负责同志和立法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