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推窗即景,4月底的陕西黄龙,芳菲满目,山水田园诗般的风景,令人心驰神往。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里,一棵棵油松整齐排列、迎风挺立、摇曳生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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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由黄龙县人民法院、黄龙县人民检察院、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共建的“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正式启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栋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忠,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鲁强,县政协副主席张晓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元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晓明,界头庙镇党委书记肖楠,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广爱,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界头庙镇政府、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生态环境黄龙分局同志共72人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何晓明检察长介绍到,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位于黄龙县界头庙镇界头庙行政村,东至国道242,南至澄黄界,西至景家塬村,北至柳树沟,占地面积1500余亩。该基地的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实现公益诉讼办案助力生态修复效果、坚持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体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栋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为黄龙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的努力和付出给与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政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要依靠党委领导,加强法律监督。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提升工作质效,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积极履职担当,共筑保护屏障。要结合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以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启动仪式为契机,紧盯损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积极履职担当,确保生态环境向好发展。要聚焦生态宜居,促进绿色发展。要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助推黄龙绿色发展。
朗朗晴空、徐徐清风,热烈的氛围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栋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忠,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鲁强,县政协副主席张晓明,共同为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启动进行揭牌。
挥锹培土、扶植苗木、浇水灌根……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同志一同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脚底沾满泥土,脸上布满汗珠,栽植现场大家配合默契、有条不紊、干劲十足。经过2个小时的共同努力,共种植油松220棵,约2亩。
“针对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原地修复困难以及黄龙县人民法院、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赔偿金,专款专用于生态修复的问题,建立此生态修复保护基地,用于发挥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作用。”谈起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的建设初衷,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周扎根感慨不已。
据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203.8亩,督促相关部门清除堆放垃圾4290吨……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何晓明检察长表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的启动为契机,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记嘱托,逐绿前行,以检察履职担当守护黄龙“高颜值”。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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