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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路”,为何两座城市协同立法

时间:2023-05-02 09:11:25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潮新闻 共享联盟·台州 元萌

5月1日,《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下称为《条例》)正式施行。该立法工作于2021年6月正式启动,由台州、绍兴两城联合开展,开创了浙江省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先河。


(资料图片)

法为古诗路而成,古诗路因法而兴。将近两年的立法之路,如何克服重重困局,为诗路文化的传承保护“立心”?一部《条例》,又如何让千年诗路焕发出新的生机?

作为诸多唐诗之路中提出最早、影响最大的一条,浙东唐诗之路成为继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之后的又一大文化古道。它最早由新昌学者竺岳兵于1991年提出,1993年经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多次论证命名。

如果将浙东唐诗之路比作乐曲,那么作为唐诗之路目的地和精华部分的天台山,便是当中的华彩乐章。

距今约1300年前,诗仙李白从扬州下船,沿运河到临安(今杭州),又经萧山、会稽(今绍兴)入剡中(今嵊州、新昌),一路上载酒扬帆,击节高歌,直到登临天台山,他所留下的一连串足迹便贯穿了浙东唐诗之路。

录入《全唐诗》的2200余名诗人中,其中有400余名诗人行至天台,恣游山水,留下1500余首壮丽诗篇。“一座天台山,半部全唐诗”,绝非浪得虚名。

诗人们神往的天台山,是台宗祖庭三贤居处,也是桐柏琼台不死乡,是诗人寒山栖隐处,也是刘阮桃源遇仙地。循着历史的脚步,他们“早晚向天台”的歌吟穿越千年依旧鲜活生动,他们的心灵家园也成了当代人的“诗与远方”。

如今的浙东唐诗之路,已经走出了唐诗,走进了文化之中。作为浙江的文脉,浙东唐诗之路不再局限于诗文,而成为了一条融汇了书法、茶道、戏曲、民俗、民间传说、传统工艺等的文化之路。路以文化人、以美育人,也将带来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积极打造浙东唐诗之路”;2019年,浙江明确提出“以诗(诗词曲赋)串文”“以路(水系古道)串带”,将绘就浙东唐诗之路在内的“四条诗路”作为大花园建设十大标志性工程之首。

因此,为诗路立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东海天台山,南方缙云驿”,浙东唐诗之路跨越山水千重,不仅带来执法管辖重重问题,也为我市立法带来巨大挑战,绍兴、台州作为浙东唐诗之路的关键段,协同立法便成了破解难题的关键“密码”。

2021年6月,立法程序正式启动。同月,台州、绍兴两地人大就浙东唐诗之路首次展开立法联系,共同制定立法计划,决定在各自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再进行互访,两城的远程交流,也从未中断。

成立专业立法队伍,成为两地协同立法的关键。由省内外法律、历史文化研究、文物保护等领域的20余名专家组成了“智囊团”,与两地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及草案起草小组一起,为诗路立法献计献策。

此外,由于诗路文化涉及文物、非遗、风景名胜区、古镇古村落、园林建筑、山海江河湖泊等多种资源,涵盖文化、水利、宗教、自然等众多领域,如何协调、规划、编制也是一大难题。

为此,立法队伍多次赴台州、绍兴两地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当地唐诗之路文化开发利用情况,广泛收集、梳理、汇总相关文献、法律法规80余部。

“立法兼顾了文化古迹的保护要求与群众文教、文旅的精神需求。”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诗路文化建设,更需法规条文明确。”

因此,浙东唐诗立法过程中高度重视社会意见,通过新媒体平台,强化立法宣传,依托“民意通”等数字化平台,确保立法的科学性、有效性。

近两年间,两座城市求同存异,几易其稿,在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诗路资源,“数字诗路”建设等领域逐步达成共识。如建立健全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机制,推动数字诗路平台和数字诗路博物馆建设,对列入名录的诗路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管理,并在文化教育、文创产业、智慧旅游等领域推广应用。

当今,我们为何还要倡导诗路精神?千年唐诗之路,又如何通过立法走进更多人的心里?

诗路立法,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注入“强心剂”。对于诗路沿线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传承,就是留住文脉延亘、精神归属的乡愁。浙东唐诗之路在台州,既有天台山、天姥山、括苍山、神仙居等文化名山,唐诗古道、寒山古道等诗意古道,也有台州府城、章安古镇等名城古镇,古亭、古桥、古驿站、古渡口等历史遗迹,保护它们,就是保护了一代代人的文化记忆。

诗路立法,也为文旅产业发展添赋“新动能”。诗路游与诗路研学,成为了《条例》中的亮点。2021年,台州的两条山水诗画自驾游线路“天台山和合唐诗之旅”“仙居仙境唐诗之旅”入选浙江省“诗路精品旅游线路”,浙东唐诗之路系列旅游节、文化节、消费节等开展得如火如荼,石梁唐诗营地、唐诗小镇、百里和合唐诗廊等也在台州掀起了“唐诗热”“研学热”。

诗路文化与和合文化,是台州的两张“文化王牌”,也融汇成当地特有的文化自信。在《条例》及其制订过程中,也随处可见和合的身影——文化名山、人文水脉、诗路古村等物质文化资源与历史名人、文学艺术、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资源间的和合,人文与自然山水间的和合,两地共同立法的人际和合……

其实立法之路,和千年诗路一样,都是一条道不尽、走不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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