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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15日)下午,长宁区妇联、长宁区法院以“为爱发‘令’照亮孩子的未来”为主题,联合举办长宁区第63期“为孩子父母学校”办学活动。律师、法官、心理咨询师、公益组织负责人相聚一堂,围绕“家庭教育指导令”,探讨家庭教育之道。
“当孩子的‘教育’有所缺失的时候,我们现在不再无计可施。我们有法可循,有令可依。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一定也有所担忧,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方式,助益孩子们获得教育,回归亲情的同时,它会不会苍白?会不会无力……”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不再仅限于“家事”,而是明确了父母进行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给孩子的成长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障。以此为契机,长宁区法院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发布了上海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令”。为了进一步宣传和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长宁区妇联和区法院根据此真实案件拍摄了相关视频并且在活动当天进行了公益视频的发布仪式。
家庭教育指导令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更好地与社区工作紧密结合值得关注。上海长宁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吴双,上海长宁区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李艳旻,上海长宁区红擎妇女儿童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支部书记夏志慧,上海市妇联白玉兰开心家园心理服务社特聘咨询师陈巽,分别从法院、社会组织、心理咨询专家角度发表看法,进行专题研讨。
会议上,大家畅所欲言,探讨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司法领域反映出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缺陷,司法保护融入家庭、社会、学校保护的长宁实践;分享了指导令执行过程中的社区互助机制思考,相关未成年人对象和家庭的社区再融入工作探索;设想了以发展心理学为基础,心理学介入被发教育指导令的家庭的操作过程、不足和期待等等。今天的充分研讨体现了长宁各领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具体执行中深度思考、主动跨前的担当意识,为今后监督父母责任履行、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工作思路与方向。